商务部关于下达年第一批一般贸易工业品出口
时间:2010-06-30点击:2次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贸函[2009]146号
【发布日期】2009-12-29
根据《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规定,现下达
2010年第一批一般贸易工业品出口配额,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第一批一般贸易工业品出口配额下达量为年度总量的60%。
二、2010年第一批一般贸易工业品出口配额主要参照各企业2007年-2009年1
至10月的产量、出口数量、出口金额进行计算。
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本通知下达的配额数量内,尽快下达至相关企业;
锡及锡制品出口配额的二次分配要在商务部2008年第105号公告(符合2009年锡及
锡制品出口许可证申领标准企业名单)范围内进行。
附件:2010年第一批一般贸易工业品出口配额安排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