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辽宁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辽宁省2007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今年整规的工作重点和目标措施。
《方案》提出,要继续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市要针对违法违规现象反弹势头,集中力量开展一次重点整治,清除死角;要深入开展重点矿区和菱镁、铁、钼等重点矿种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菱镁、铁、钼等资源开采、选冶、加工、销售和出口进行专项整治,切实解决菱镁、铁、钼等矿山一证多采、采剥失调、污染严重、产品结构不合理、走私严重等问题;要坚决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各市要在6月底前对已关闭矿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防止死灰复燃;要加快清理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加大对已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要及时移送,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完善矿产资源执法责任机制。
《方案》强调,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要认真编制方案,科学组织实施,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两个以上重点矿种和4个以上重点整合矿区的整合工作。同时,要严格规范操作,及时解决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督促检查,防止整合工作弄虚作假、整合矿山超能力生产。
《方案》要求,健全和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各市规划确定的禁采区的矿山企业必须关闭;加强对已出台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建立和完善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并制定和完善探矿权、采矿权管理相关制度;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制度和矿山环境年报制度建设;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监管;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监管责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