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007年第25号公告<<铟、钼出口许可证申领标准和申报程序>>颁布引起国内外客户的强烈反响。
经过几天的调查本站认为有以下几个问题是一些出口企业质疑的地方,我们一并统计征集,如果您还有什么想法请发邮件给我们
[email protected] 我们会在本周向商务部,五矿商会和钼业协会反应。
一、做进料和来料加工贸易的企业,并已经和国外签好长单合同也同时上报五矿商会,如沈宏、东越等厂家均面临这样的问题。
二、对于生产型企业我们统计只有金堆城,洛钼,沈宏等几家大型的企业能如期准备好并通过,但是接到商务部的通知后,其它地方的出口企业纷纷向省级环保部门申请,但这得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超过三月二十日后准备好十二条资料的企业还有没有资格?
三、对于没有配额的钼条等制品是不是不受出口许可证的限制?
四、有国外的钼矿山企业已经在国内投资2000多万建了个钼铁厂,主要是从国外进口原料,然后准备出售给国内的钢厂和台湾等地的钢厂,除了第二条出口量的要求外均附和商务部的要求,这样的企业怎么办?
五、国内钼的加工企业和流通企业,他们已经和国外钢厂签好六个月的供货合同,这样的企业没有通出口许可证的资格验证?能不能给一段时间的缓冲期?